帝国的村社制度(4 / 8)

行严格的连环保,即贵族所收的税金由村社统一支付,而不是每家每户自己上缴;如果有哪一家逃税,就由集体共同承担租税。村社还实行土地共同耕种,像欧系布列塔尼亚等人口相对稀少的地区还会实行强制性聚居和一定的古老村社民主。

换言之,欧洲的基层社会组织是实行私有制,而帝国村社是集体所有制,甚至是公有制,毕竟名义上全国土地实为皇帝所有。正因为如此,帝国中央政府对农业剩余的汲取能力远比欧洲和联邦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