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构能插手的事情就不干预不参与,放任自由,凡事都和中央部门商量着来。 你们说可以,我再办,咱们事先通气,达成一致意见,省得到时候和中央部门产生龃龉,闹起来没自己的好果子吃。 于是在某些州,中央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地方事务基本上都是从中央直接下到郡县,越过州一级别直接执行,州刺史在这个过程中就和不存在一样。 他们的权力只剩下中央部门管不到的边边角角,十分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