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0年12月7日,以《中国时报》为主的国内主流媒体纷纷刊登了国家议会通过的《国民投资及国家资源决议案》,该项议案于12月5日经复兴党提议后,很快就在复兴党占超过半数的议会通过,在12月6日经过内阁批准,并由国家元首李鸿章签署后正式实施。 而议案的内容而言,并没有十分明确性的内容,但是,决议以法律的形势,确认国有资源国民共享的原则性,而具体的施行,内阁总理秦铠则大笔一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