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亭,是比乡低一级别的行政单位,它管辖的范围二百五户,是十个里,而不是方圆十里。按照《汉官仪》记载,亭长可不是光杆司令,他有两名佐官,一名叫“亭父”,一名叫“求盗”,并配有五名士兵,多以服兵役已满期之人充任。 在驿道边,一个简易的草棚。棚下有蓆,蓆上有一中年男子跪坐,似在假寐。蓆边有破旧的矮塌,榻上有一个陶壶,似用来盛水。 草棚外,有一木牌,上面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