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侵权案件 “具告状人周让仙,本案苦主周士道之父。家住本邑李家庄。年35岁。 呈为小的儿子于本庄李富贵家羊圈被羊圈顶棚木板击伤花费巨资疗伤之情事。 小的儿子年方10岁,平日不受简束,性嬉恶学,小的常持棍棒追逐之,无外乎劝学归正也。士道每每于李富贵家某处羊圈躲避。因该处羊圈天棚某处木板冻裂,李富贵不尝修葺之,加之天雨滂沱,士道不慎触碰支柱而木板坠之,击伤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