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是一把以前我们打仗时捡来的刀,普普通通的美式M1伞兵刀。 望着面前的黑人叛军,哈林姆大叫着一刀捅向了他的脖子。 先前我开枪射击,并没有打哈林姆面前的那个敌人。 因为手枪速射是纯靠本能,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 那个混蛋和哈林姆站的太近了,他们几乎是一条直线,我很怕伤到哈林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