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给自己送来五千块钱,自己没收,还安慰了他们,他们不但没感激自己,竟然还在县检察院,一口咬定自己收了他们的钱! 真是莫名其妙啊! 难道仅仅是因为自己强行推动镇二中和党政办交换了场地,阻碍了这两口子的财路? 可是树挪死,人挪活,他们到老党政办那边重新开店,不是一样赚钱嘛! 合着你们家没孩子在危险的教室中上课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