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妻子不生育,那么到了四十岁,男子才可以纳妾以延续香火。 这一规定不仅是包括平民百姓,一般的士兵和军司马以下的下层军官还有基层官吏也要遵守,不能逾越。 五百石以上的官职和军司马以上包括军司马的军官才能有一妻一妾。 地位越高,享有的女人也就越多,地位不够高,那么就只能守着妻子过日子,这是规定。 在魏国是这样的。 但是在西蜀公国,郭珺决定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