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过劳死的现象。 然后就是着重商讨了人们纳妾的规矩。 一夫一妻自然是不能改变的铁律,而关于妾侍的制度,郭鹏也进行了重新规定。 在这个时代,底层黎庶是没有纳妾的资格的,能纳妾的不是国家官员就是士人,连一般地主豪强都不能纳妾,郭鹏则提出,出于传宗接代的考量,应该适当放宽这个标准。 于是他规定,一般黎庶百姓就算没有官身,如果四十岁还没有儿子,就可以纳一名妾侍,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