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商业犯罪调查科隶属于FBI,而JRS是一家小日子的上市企业,与我国商业没有任何的关系,就算在收购过程存在嫌疑,为什么要动用我们的力量来进行调查?”
“是啊,请问这属不属于越权?”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管到他国的商业行为了?”
这一个个问题,问的负责人是哑口无言。
该死的言论自由。
负
第461章(2 / 13)
问一下,商业犯罪调查科隶属于FBI,而JRS是一家小日子的上市企业,与我国商业没有任何的关系,就算在收购过程存在嫌疑,为什么要动用我们的力量来进行调查?”
“是啊,请问这属不属于越权?”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管到他国的商业行为了?”
这一个个问题,问的负责人是哑口无言。
该死的言论自由。
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