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的义务,并且通过取现,微信转账,拍卖房产,购买黄金,等多种手段转移资产,已经犯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第三、王文轩、王雅雅,应当负责王国胜打官司的所有诉讼费用,共计302341元,并且赔偿讨债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2321元。” “本案宣判完毕,如有异议,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