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里甲长官,组织人手去州县运盐,带回各自里甲分售给百姓。 最后的交税,也按人口缴纳,里甲长官负责催课,上交到州县一级,知州、知县再上交到省级盐税衙门。这种按人口计盐税的税种,名叫“盐钞课”、“盐钞银”,一直到清朝乾隆年间还在使用,乾隆末年才改为论斤收税。 糙不糙?太糙了! 居然让里甲长官分销官盐,而且还按人口给定额,不是逼着老百姓买私盐吗?如果不买私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