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4章(3 / 8)

由万仙楼自负。

第二种合作形式是分成合作,万仙楼什么都不出,只负责卖货,只要货物卖出去了,双五五分账,而供货商盈亏自负。

叶麟自然是更加倾向与万仙楼签订分成合约。

在之前,叶麟如此高调的打响名气,为的就是灵虫工厂产出的商品可以高价卖出,而且还不愁没人买,以此,叶麟就能获得更多利润。

这就好像凡尘间的奢侈品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