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的样子。 若犯人在半道咽气,便割下写着字的面皮或者耳朵当做人头证据。 女人却似聋了般,睬也不睬她,兀自砸吧着嘴,回味饼子的味道。 抽出腰间匕首,弯腰将男人右半边接近耳朵的皮割了下来,随手丢入脏污布袋。 顶着烈日赶路,中途又有几个犯人晕死过去,直到晚霞晕染天际,才被准许原地休息过夜。 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