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张兵被处以极刑(3 / 12)

术手段检测,从各项数据来判断并证实,他属于一个正常的人。

就案件本身,以张兵的手段及杀人过程,他是经过缜密谋划的,完全符合一个正常人的思维模式,而非一个抑郁症患者正处于发病状态下所为,故他以抑郁症为由,请求法院从宽处理之证据不足,不属于可从宽处理情节,不予采纳,依旧判处其死刑。

其家属也为张兵聘请了当地有名的律师为其辩护,经过一审、二审到终审,仍维持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