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理会。 故疑其与杀人者有所共谋,乃暂押入县狱,堪摩拷略,以明正典刑。” 这是郑二虎被杀一案的具结文书。从兵房被送到推事房,然后又被送回来时,上面就已经加盖好了县令的官印,并且那位梅县令还在上面作了批注。 匪懈,甚善。 翟青拿起这份写在上好黄麻纸具结文书,用手指掸了掸,发出“啪啪”两声脆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