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与米利坚联邦国关系法》(1 / 14)

1866年7月20日,荷兰王国众议会(荷兰分为参议院和众议员,也称前者为一院,后者为二院)审核来自南美洲海外省-苏里南省众议员帕尼森发起的提案,要求荷兰王国众议会通过米利坚联邦国申请支援蒸汽战列舰的请求,落实荷兰和米利坚联邦国之间友好的关系,甚至帕尼森议员还在众议会上, 要求荷兰王国内阁政府和米利坚签订协议,形成事实上的同盟关系。

“我们有利益发展跟米利坚联邦国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