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一千八百四十章 历史会记住我(4 / 18)

商贾在倭国境内开采矿山,税赋等同于倭人商贾,不得擅自加赋、随意摊派。

倭国之所有港口,任由大唐水师临时停驻,不得驱逐。但有要求,当地衙门务必予以妥善协助,不得推脱。

倭国以汉字为官方文字,大唐与倭国联合推广儒学,由倭国置备学舍,大唐派遣教员,其中大唐派遣倭国教授儒学之教员,地位等同于大唐使节。

所有进入倭国境内之唐人,享有“治外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