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按照商鞅设计的军功爵有十八个层级,分为两个序列。 第一个序列是赐给军中的校、徒、操、出公等勤杂人员的爵位,由“小夫”和一级公士两个爵组成;第二个序列是赐给战斗兵的爵位,包括二级上造、三级簪袅、四级不更、五级大夫、六级官大夫,七级公大夫,八级公乘,九级五大夫,十级客卿(左庶长),十一正卿(右庶长),十二级大庶长,十三级左更,十四级中更,十五级右更,十六级少上造,十七级大良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