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两等均定田赋,田赋缴纳物有固定的品种,如夏税以征绢为主,用于军衣及官吏衣料之需;秋税以征粮谷为主,用于军粮民食之需。 宋代两税按亩征收,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可是经不住有人会变通。赋税虽有规定的征收品种,但官府可根据当时需要,变换征收品种,这就是所谓折变之法。按规定,变换品种时,必须使它们的轻重即价值相等,但实际折变时并不遵循这一原则,折变成为官府利用物价波动搜括民财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