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棘手之处(1 / 20)

“甲字七号命案”的受害者,唤作陈景元,按照三司对于案件等级的排序规矩,列入“甲字”之案必涉及皇族或重臣,因而张辰下意识以为陈景元至少是政事堂或是枢密院的高官,不曾想细细察看卷宗后,才发现此人竟是个道士。

陈景元,江西南城人,字太初,又字太虚,号碧虚子。仁宗朝庆历二年,师事高邮天庆观崇道大师韩知止,次年试经,度为道士。后游天台山,阅《三洞经》,遇鸿蒙先生张无梦,得授秘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