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个人用户购买国六 b 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上海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 2800 元购车补贴。 山东省济南市也推出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在济南市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