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规定,复兴银行为军政府的中央银行,执行军政府的财政政策,保护军政府辖境内的金融安全;振兴银行改为纯商业银行,主要任务是促进军政府辖境内的工商业发展;各府亦可设立地方银行,但为稳健计,地方银行股本不应低于二十万元法币。 《复兴银行条例》则详细规定了复兴银行的组织架构、职能等重要内容,是复兴银行的工作依据。 二、实力雄厚。 复兴银行采用股份制形式,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