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拥有土地,使占据华夏人口多数的农民,人人皆有田耕。为保持土地的稳定,农民的土地不得买卖。为防止地主反弹,应给地主保留少量土地,将没收的土地改为工厂股份,鼓励地主投身实业。 “所谓富国强兵,就是要实行中央集权,建立新式陆军、海军、警察。要扶植重工业,开发全国资源。但凡要害部门,全部由复兴会会员担任。要引进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制订新式刑法、民法、诉讼法等法律。 “所谓殖产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