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典妻”可以赎回,“卖休”则类似于绝卖,不可赎回。 “”的情形更为悲惨,是指丈夫为了钱财,逼迫或者默许妻子与别人通奸。 有清一代,“典妻”、“卖休”、“”构成了清朝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主体。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app,更多免费好书请下载塔读小说app。 传统华夏受儒家思想禁锢,一再强调“三纲五常”。三纲中的“夫为妻纲”,要求妻子无条件的服从丈夫。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