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王氏下黄连水,打四十板子,罚银三十两,劳役十年。 无直接证据证明邹福泉与此事有关,但邹福泉治下无方,藐视王法,不配合衙差办案,打十板子,罚银五十两。 收到的共计九十两银子,其中六十两付给夏记,用于承担其受到的损失。 案子判决合情合理,既让所有行事之人受到惩罚,更给与了夏记一定补偿,这让先前对此事恼怒无比的众人心中怒火略熄了些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