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无孔不入(1 / 17)

“列兵李长廷,作战期间不遵守军令,擅自鼓动其他列兵出动,私自带走虎牙营重要军事装备和人员,预谋投降敌军或向鬼子归队,预谋倒卖重要军事装备以获私利,预谋用重要军事装备资敌,六罪已构成违抗军令罪、聚众闹事罪、盗窃重要军事装备罪、倒卖重要军事装备罪、通敌资敌罪、叛国罪或间谍罪!六项罪名均符合军法之枪毙条件,现执行枪决,李长廷,你可有异议?”李麻子示意后,唯一的宪兵张广福宣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