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标准才达到贪腐线,而这个线又是否合理?明朝的老朱同学,就连扒皮充草都挡不住贪腐的脚步,所以想想后世那么多眼珠子红了心却黑了的人,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参律院的韦端已经来过一趟,递送了一份不轻不重,也有些不明不白的贪腐之律,然后被斐潜不冷不热的打发了回去,让他再回去重新考虑考虑。 不让乙方改个二三十版本的,难道还是甲方吗?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甚至斐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