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请大力推广高产作物奏章》果然收到了效果,董党当即放弃了要求河道水利建设改由商团投标参与,主导建设的要求。 但董党各官员仍然要求朝廷务必设立河道监,河道监官员无论是派文官也好,派太监也好,必须要对朝廷参与的水利工程质量负责。 也就是说,朝廷所建的水利工程质量如果出了问题,个州县的官员也许没有事,但对应的河道监主官只能以死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