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萧规曹随”,西汉建国的法制基础得以巩固和完备。汉文帝、汉景帝大体上都是依法治国的榜样,并没有把君主个人意志加于法律之上。 汉文帝灞桥惊马事件,就是一个皇权无法凌驾于法律的典型案例。汉文帝想加重处罚,但最后仍然不得不依法办事。这就是文景黄老之治的表现。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都共同遵守的,身为帝王,也不能把自己的个人情绪和意志加于法律之上,但遗憾的是,由刘邦、文帝、景帝、萧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