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之期仅十二月相宜,焉有是理?择期另报!” 皇帝在奏章中欲加罪钦天监,司礼监掌印张宏和内廷行走大臣陈矩都不敢怠慢。因皇帝在自己婚期上发言不合礼制,恐为后世所笑,又急报慈圣太后。 慈圣太后哭笑不得,只好下口谕到内阁,说如此如此。张居正被“内阁总理大臣”的名头正吊的虚火上升,对礼部和钦天监也是一肚子意见。 于是,次日辅臣张居正等奏:“圣母皇太后言,祖宗列圣婚期多在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