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的申请供应。在新一轮的申请中,保障范围将首次扩展到非户籍常住居民。申请条件包括: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规定标准分值120分、已婚、在本市无住房、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等6条。 本次扩围聚焦在上海创业、稳定就业的,长期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新市民。供应将采取计划单列、总量控制、以供定需、轮候供应方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