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冤案?(3 / 17)

裂。

胸口、下身都以残忍的手法割去,腹部被捅了4刀,致命伤是颈部一刀。

体内未留下“精业”,案发现场周围,未发现使用过的套。

现场发现一把尖刀,是杀害陈丹的凶器,并且在尖刀的刀柄上,发现了孙成刚的指纹。

对孙成刚进行检查时,在其脖子上,手臂上,发现抓痕。

在陈丹指甲缝中,发现了孙成刚的皮肤组织。

所以警方认定孙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