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了个名目后,支持的人就多了起来: “酒类、珠宝等等,说是引人堕落有些太过。” “但是说它们是用于奢糜享受,应该没人反对吧?” “朕的意思,是对单价超过一百两的物品,同样征收特别税。” “这个税种的名字,就是奢侈产品特别税,除了百两以下不用特别纳税外,超过百两的奢侈品,都要缴纳特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