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诏令和戒严令(5 / 15)

不再延续,被废止的法律法规自然恢复。”

“如果诏令延续,同样最多三年。”

“最长九年之后,要在朝会上商议是否修改法律,用诏令内容代替。”

“不能一直用诏令代替法律,也不能明知法律有问题,却只能执行下去。”

对此勉强认可,袁可立觉得比先前随意下诏代替大明律要好很多。

但他同样提出要求,诏令必须是内阁起草、没有被六科封驳的正式诏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