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分大明律还有一层用意,那就是朱由检以后可以更方便地修改或增加某种法律。 否则一改就是整部大明律,动静实在太大了,也更难以通过。 所以他想把大明律拆分,方便以后修改。 不过袁可立也提出一个问题,让他陷入为难: “历代先帝颁发的诏令,应该定在哪个级别?” “是相当于法律,还是相当于法规?” 这是关系到皇帝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