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这些疑点提的对,要求原告律师给予合理的解释。原告律师针对前两点也无法给予解释,只能从第三点来说,老太太年轻的时候并不近视,到现在视力也不错,看错是不可能的。 两位律师就这些疑点你来我往,最后还是反观制止了他们。原告律师趁机结束这个环节,要求把物证拿出来。 法官同意后,有人把物证递了上来。原告律师说道:“这是一本日记,出自被害人薛俏柔之手,里面记录了她被赵太华侵犯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