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骨头,人家什么都懂。 如果要换场子,他就的赔偿毕胜歌舞团四千块钱,这样里外一算账,场子给人家用了,他还的倒掏一千块钱出去,这是他不能忍受的。 如果去打官司的话,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又有自己亲笔签名的合约在手,打官司基本上这就等于凶多吉少。 这么一考虑,于经理认为还是维持原来合同比较好。 那么明星歌舞团这边就得靠靠了。 胖经理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