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公堂之上,三言两语事情便讲了个明白。 禁军妻侄没有正当营生,一向在街面上浪荡惯了,见小娘子貌美,遂起歹心,躲过巡夜兵丁,夜闯民宅,欲行无礼,被当场捉拿。 人证物证俱在,被正印官当堂判了个流三千里,远配恶州,随后收押在县衙大牢,择日押送出京。 这小子自然不甘,他在堂上说有他人捷足先登,与小娘子有染,也被堂官当成了狡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