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宜令所司,明为条例等级,具以奏闻。” 李世民一封“令宗室勋贤作镇藩牧诏”由岑文本挥笔一蹴写就,而后便依朝例,下发至了门下省。 凡大唐帝王圣旨,发至朝中,皆有一套规程,由中书省写就,而后加盖皇帝玺印,交由门下省,由门下侍中核验,若是无误,则可加盖门下省官印,交由尚书省依旨行事。 换而言之,门下省便有审查诏令,甚至封驳圣旨之权,尤其是自打魏征入主门下后便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