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李越,还是这山阳县尉,在李恪的眼中都是小角色,算不得什么,是生,是死,李恪都不甚在乎,而李恪初来乍到,倒也不愿杀人,故而李恪也没想要了他们的性命。 知道了李恪的意思,方安给的交代也很直白,李越杖三十,刑狱十载,县尉夺官去职,流配岭南,终生不得回返。 方安虽依李恪之意,未曾要了他们的性命,不过却也比死好不了几分了,结结实实的三十杖下去,李越下半辈子走路是难了,十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