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威哥伸手去接钱的时候,我注意到他胳膊上有一道道血痕,有些是新的,有些是旧的,他察觉到我的视线,赶紧用袖子遮掩住了。 我暗暗怀疑,事情恐怕没这么简单,威哥似乎迫切想要出手这支笔。 孟冬野又问他笔要怎么用,威哥告诉孟冬野,毛笔的顶端有个小孔,用自己的指尖血喂三天,也不用太多,隔六个小时喂一次就行。等血浸透整枝笔,整个笔头鲜红欲滴的时候,它就算是被唤醒了,然后随便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