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虽然识得几个字,可舅舅家贫,并未真正拿过笔。 萧廷琛取了根兼毫毛笔递给她,“先写两个字我瞧瞧。” 苏酒接过毛笔,却不知如何去握。 好容易抓稳了,她硬着头皮,把自己的名字写了出来。 她从前在溪水边洗衣时,曾蘸着溪水,在溪边的白石头上尝试写过自己的名儿。 可用手指蘸水写是一回事儿,正儿八经地捏住毛笔写,又是另一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