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比较晦涩的文言文。在之前陈光总觉得古代人真是吃多了烧的,你就按照说法的方式好好写东西不行?非得弄出什么之乎者也来。穿越之后他算是明白了,用毛笔写字实在是体力活——所以说万言书那么出名,能一口气写一万个毛笔字的,一般都是奇葩。 用书面语表达,几个字就能囊括一大段口语需要表达的内容,实在是对体力的解放。之所以觉得晦涩难懂,只是因为不熟练罢了,等通晓了规则,这玩意儿就跟记速写似的,能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