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森时代的曼联拥有具奇幻‘色’彩的“魔‘性’”(贝克汉姆在自传中说起效力曼联的经历,特别提到了这个词),不到最后时刻永不放弃,这也与主帅的个人‘性’格、气质有关。你可曾见过爵爷认输?从来没有。不管是对裁判咆哮怒吼,还是对球员开启“吹风机”,弗吉总是霸气外‘露’,永远战斗到底。而莫耶斯的‘性’格与气质太平民,毫无舍我其谁的霸气,毫无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勇气,这显然不是一位曼联主帅应有的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