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过一只黑熊,所以他用了这个图案,向人宣扬他的武力。” 杜勋扯了扯大胡子,嘿了一声:“老子只杀过野猪,熊没杀过,也不知道哪个更厉害他在康居任何职?” “他是康居左都尉,是个刽子手。”奚奴握弓把的手指节因用力过度而发白,嘴唇微抖,“他最大的嗜好,就是将战俘和奴隶的手掌切下来,看着他们痛苦嚎叫着死去或残废” 杜勋同情地望着他:“一定有不少乌孙人被他砍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