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四章 官制(3 / 12)

明末皇太子 酒司令 1091 字 9个月前

级,初步定下五级十等,内阁诸臣为正朝级,各部部堂为副朝级,各省布政使、总督,各部侍郎为正部级,大一些的府州正印为副部级,小一些为厅级,厅下设处,一般县官可为正处副处,在之后便是科级,朕要一改几千年来皇权不下乡的陋习,在县以下设立乡正,即为科级!”

“五级十等官制,朕现在说的还很笼统,更有许多有待商榷的地方,比如各部的郎中、员外郎,公检法在各府州的分支正堂等等官员如何划定级别,这便是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