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又不是自己家的,她家要强买就买去好了,但小命可是自己的,若是为了保别人的地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了,那可就太不值当了。 可是转念一想,现在朝廷因为邱从丰的事,正对这一带严查来着呢,万一查出自己私卖土地,或者是私助他人********,那自己可就要变成第二个邱从丰了,如此为了保自己的小命而把全家给搭了进去最后还是没能保住自己的小命,似乎就更不值当了。 越想丰昌县令就越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