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外遣队的队长,则平分另外的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还有百分之十五,拿出来给其它海盗们平分。 而他这个商行初创者,则以管理商行的名义,占有百分之五的股份。 至于最后的百分之三十,则被王春风分成两份。其中百分之十,赠给了前任骷髅王。由于涉及到保密的原因,金煞海盗团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件事。另外百分之二十,则交给大明的商业司,算是官方参股。毕竟有官方身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