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明确的租借期限,则是三十年。等时间一到,租期问题,由大明和暹罗共同商量决定。 其中暹罗有权决定是否延续租期,有权收回租借区。 通过这个条款,可以明确的看出,暹罗很大几率,会收回租借。大明何尝不知道,但还是让步了。 当然,这不是大明仁慈! 而是大明认为,暹罗的国祚,可能延续不了三十年。所以这租借的条款,不过是迷糊暹罗的权宜之计罢了。